1 行标服从国标是基本原则
绝大部分设计方案作到了将GB/T50311-2000规范列为设计依据,但是,其具体设计还是只遵循CECS72:97规范,不理睬与GB/T50311-2000规范的不同之处(两个规范的主要区别见本文第三章)。甚至有的部分两个规范都没有遵循,也不
符合常见的国外标准。
经国家职能部门批准,由资深专家编制审定的国家标准,无疑具有公认的权威性。要正确处理好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地方标准、行业 标准若与《国标》不一致时,则应按《国标》处理。地方服从国家,行标服从国标,局部服从全局这是基本原则,也是常识。在市场经济情况下,我国综合布线技术 领域的规范、有序发展,需要业界广大专家学者、科技工程人员及政府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去实现。
2 谈几个具体问题
2.1 系统的划分不是6个子系统,而是6个部分3个子系统
许多设计方案将综合布线系统分为6个子系统,不符合GB/T50311-2000规范,工作区、设备间和管理3个部分不是子系统。因为:工作区包括办公室、写字间、作业间、技术室、机房等需要电话、计算机终端等设施的区域和设备的总称,是专用的和非永久性的;
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
管理是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
2.2 信息插座应归属于“配线(水平)子系统”
某设计方案引用了CECS72:97规范对于“工作区子系统”的规定:工作区子系统应由配线(水平)布线子系统的信息插座延伸到工作站终端设备 处的连接电缆及适配器组成。在该方案中也陈述了国际标准对于“工作区”的规定:工作区子系统是将TO信息出口与终端设备相连接,它属于非永久性的,并且随 应用种类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不在国际标准规定的综合布线应用范围之内。这两个规定,都不包括信息插座。无论是CECS72:97规范,还是国际标准、 GB/T50311-2000规范,都规定信息插座归属于“配线(水平)子系统”。
但是,该方案却硬要将信息插座的设计归属于“工作区子系统”。这究竟是为什么?是概念不清吗?从该方案对于配线子系统的描述便可知不是“不清 ”。正如有的文章所写:将信息插座的设计归属于“工作区子系统”,是为了符合用户的习惯。如果是这样,作为专家学者、科技工程人员,应当有责任以科学性、 严肃性、规范化向用户解释。
2.3 对配线子系统的描述
该设计方案为了将信息插座作为“工作区子系统”来设计,既不遵循CECS72:97规范,也不遵循常见的国外标准,更不遵循 GB/T50311-2000规范,竟然将水平(配线)子系统描述为:“水平布线子系统是将干线子系统线路延伸到用户工作区,该系统是从各个子配线间出发 连向各个工作区的信息插座”。
在此仅将GB/T50311-2000规范(6.0.1条)的描述抄写如下:“配线子系统宜由工作区用的信息插座、每层配线设备至信息插座的配线电缆、楼层配线设备和跳线等组成。”
作为科技工程人员,应当采取严肃的工作态度进行设计,应当认真遵循规范,专家学者也不应例外。
2.4 语音点设计浪费很大
某设计方案的数据线缆用6类,语言线缆也同样采用6类(俗称:全6类)。并且,因为有与市内电话直通的电话单机,还有内部电话交换机用户,便为 所有工作站都配置2个用于语音的6类插座,一般来说(注:不排除该工程可能有什么特殊原因),这是很典型的概念化设计偏向,没有从实际出发,浪费很大,不 应推荐。常见这种偏向的误导者,借“技术”、“学术”之词宣传。我们不妨从下列应用和反应来看看这些宣传究竟有多少技术分量,多少学术性。
“全6类”宣传者说:“…是为了便于灵活调换,调换情况在各个工程应用中屡有发生”。在同一工作站、同一桌面上,“调换情况”果真会“屡有发生 ”吗?事实上,“调换情况”只不过是寥寥无几。笔者曾问过有的宣传者,他们说了大实话:即使是使用者没有什么事,他宁可上机玩游戏,也不会把语音点和数据 点换来换去;
许多用户的技术人员和负责人说:语音点和数据点同样布线,确实很浪费。不过现在都这样做,也就只好跟随!甚至有人说“现在是甲方市场,用户有钱,愿意。”这真是冤枉我们的用户;
有读者说:“多点(指桌面上的信息点数量增多)推荐者可能懂得数学(指可倒换的排列组合将呈指数增加),不懂得电话(指一部电话机只需要一对线)”;
国内某厂商说:“我们只能跟随市场潮流”;
许多布线商煞费苦心地将频宽为百兆级的4对芯双绞线一分为四“充分”利用于电话传输;有的即使是没有“一分为四”,但是安装好以后,布线商说: 语音点不用测试,何必多化这笔测试费用!尤其是那些端接了电话插座的4对芯双绞线线路,布线商自己也畏难:按什么标准测试呢?用户问:这些没有测试、无法 测试的电话布线,又如何保证与数据点“倒换使用”呢?到了此时,乙方无言;甲方恍然大悟;
有的集成商为了采用“全6类”,竟然无视电话传输与数据传输的区别,在投标书中写道:“语音点和数据点只是称呼上的不同”;
一位专家在某研讨会上反思:以往宣传电话和数据一样,都采用5类布线(俗称:全5类),看来的确不合适,存在不少问题。
2.5 应从实际需要出发设计数据点
某设计方案,因为有的桌面可能会出现多于l台电子计算机的情况,便为所有工作站都配置2个数据信息插座。这种设计,一般来说(注:不排除该工程 可能有什么特殊原因),也是不从实际出发,浪费很大。这种偏向的表现有二:一是在一个建筑物内,不管是什么部位,有多少数据点,无论是成百、成千,还是上 万,所有数据点都用同一最高类;二是每个工作站,每个桌面数据点数一样,都是2个、3个、4个等等。难道所有部位的当前需求和未来规划都一样吗?都需要那 么多数据点吗?都需要那么高级吗?一般是不会的。高级的需求,通常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这种偏向,却将少数、极少数扩大至全体。
再者,同一桌面上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有必要同时用吗?即便是交替轮流,我想也未必。当然,如果有的工作真有必要,例如为了内、外有别或 专业、内容不同甚至网络平台不同等等,也只好如此。不过,我总觉得这种用法还是尽量少为好,不要普及到每个桌面。因为这种用法在计算机网络中占用的通路和 端口数量增加了一倍,而通路和端口的平均使用率,只能是相应地降低一倍。于是,对于布线设计来讲,最好不要因为有的桌面可能需要两台计算机的情况,而将每 个桌面都设计成双数据点。
2.6 配线设备及其跳线的归属
许多设计方案,在所谓“管理子系统”的设计中,配置了配线设备及其跳线,而GB/T50311-2000规范的规定是:楼层配线设备及其跳线的 设计配置应归属于“配线子系统”(见6.0.1条);主配线设备及其跳线的设计配置应归属于“干线子系统”(见7.0.1条)。
2.7 “管理”部分的设计
许多设计方案没有按照GB/T50311-2000规范的“管理”部分设计,对于系统管理的“标识和记录”模式没有提及(详见本文的3.4节)。
3 GB/T50311-2000规范与CECS72:97规范的主要区别
与CECS72:97规范相比,GB/T50311-2000规范更完善、准确,同国际标准高度统一,同时也考虑了我国的国情。该规范在对绞电 缆部分做了更系统化的修改;在光缆部分,内容更详细;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垂直干线电缆的配置、电气防护等内容做出了比较科学的规定。
3.1 系统的划分不同
GB/T50311-2000规范与国际标准相一致,将综合布线系统划分为6个部分,其中只有3个部分是子系统,这是科学的划分,见表1所示。
3.2 系统配置的类型不同
从表2看出:CECS72:97规范的基本型在GB/T 50311-2000规范中被规定为最低配置;增强型在GB/T50311-2000规范中被规定为基本配置。
3.3 系统配置的要求不同
两个规范对于系统配置的要求有很明显的不同点即用于计算机网络的垂直铜缆干线的配置。
3.3.1 CECS72:97规范(3.0.3条)的要求
(1)基本型: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至少有2对对绞电线。
(2)增强型:每个工作区的干线电缆至少有3对对绞电线。
3.3.2 GB/T50311-2000规范(3.0.3条)的要求
(1)最低配置: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每一个集线器(HUB)或集线器群(HUB群)配4对对绞线;
(2)基本配置:干线电缆的配置,对计算机网络宜按24个信息插座配2对对绞线,或每一个HUB或HUB群配4对对绞线。
GB/T50311-2000标准提出的配置原则,基本上和工程实际情况相吻合,比较合理。因为计算机网络设备的设置,早已不用各计算机之间点 对点的直接通信方式,而是建设一个计算机局域网来实现信息的交换并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网络设备通常是分级连接,主干线一般不直接连接到桌面,往往是数十 路共享或交换。
因此,作为一个智能大楼,可在交接间的配线架内考虑安装相应的网络设备HUB(集线器)。在交接间插入HUB设备以后,可以采用两种方式连接: 交叉连接方式和互连方式。其中互连方式可以利用HUB的设备电缆取代配线架上模块间的跳线,利用HUB的输出端口替代配线架上干线侧的模块,这既可节省投 资,又可提高链路性能。
HUB按通信方式可分为共享型和交换型两种,一般情况下,每个HUB的输出端口为24口。如果某一楼层数据信息点的数量大于24个,采用一个 24口的HUB不够用了,就需要对HUB进行扩容。HUB的扩容可采用堆叠和接连的方式组合,其数量一般不超过4个,我们将4个HUB组合后,看成为一个 HUB群。每一个HUB群的总端口数可达到96口,按双向通信方式考虑,主干缆线采用对绞电缆时,每一个HUB群只需要4对线。
3.4 系统管理的内涵不同
CECS72:97规范将“管理”看作是综合布线系统的子系统,并且认为“由楼层配线架、跳线等组成”。(见CECS72:97规范的9.0.1条)
GB/T50311-2000规范的第9章“管理”规定(9.0.1条)
管理应对设备间、交接间和工作区的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设施,按一定的模式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1)规模较大的综合布线系统宜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简单的综合布线系统宜按图纸资料进行管理,并应做到记录准确、及时更新、便于查询;
(2)综合布线的每条电缆、光缆、配线设备、端接点、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均应给定唯一的标志。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他组合;
(3)配线设备、缆线、信息插座等硬件均应设置不易脱落和磨损的标识,并应有详细的书面记录和图纸资料;
(4)电缆和光缆的两端均应标明相同的编号;
(5)设备间、交接间的配线设备宜采用统一的色标区别各类用途的配线区。
综合布线系统的特色在于其灵活性与通用性,而灵活性与通用性的充分发挥,有赖于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科学管理。与CECS72:97规范相比可以很 清楚地看出,GB/T50311-2000规范没有照搬某厂家的设计指南,而是参考了国内外标准,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给出了比较科学的规定,其要点 是:
(1)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主要是指:标记、识别和文件;
(2)综合布线系统的“管理”分布于综合布线系统的各个部分。
4 结束语
依据国家标准就要真正地与标准一致,厂家的“设计指南”是否符合应当依据的国家标准要仔细斟酌,不可误当标准搬过来就用。 GB/T50311-2000规范是中国综合布线技术领域里第一套国家标准,是一本标志性规范,颁布后的工作应是实施,不应当因为是推荐性标准而束之高 阁。&
参考文献
1 GB/T5O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 CECS72:97《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3 GB/T50314-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4 通信行业标准,《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YD/T926.1-1997;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