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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如何在Exchange 2003中恢复删除的邮件?  

2007-09-11 22:16:01|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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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软删除和硬删除

  在Exchange中有2种删除类型:软删除和硬删除。

  软删除:删除后放置在已删除文件夹

  硬删除:永久删除

  邮件在以下情况下为硬删除:

  1. 在Outlook中,使用SHIFT+DELETE删除邮件

  2. IMAP4客户端或其它不首先把删除的邮件放置在已删除文件夹的客户端

  3. 把邮件移动到PST

  配置Exchange服务器

  Exchange默认保持删除的项目7天和删除的邮箱30天。这个限制可以由用户自定义。

  

  这个设置基于邮箱存储级别,所有此邮箱存储内的邮箱都会受此影响,但是,可能有某些人是例外的,所以,你需要在用户级别配置。

  

  在Outlook中恢复已删除邮件

  所有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里删除的邮件都可以在Outlook客户端恢复。—软恢复

  

  上面的功能针对软恢复,如果要恢复使用Shift + Delete删除的其它文件夹内的邮件,则需要修改Outlook客户端的注册表。

  1. HKEY_LOCAL_MACHINE\SOFTWARE\Microsoft\Exchange\Client\Options

  2. 新建Dword值,命名DumpsterAlwaysOn,值1

  3. 重启Outlook

  在OWA中恢复已删除邮件

  所有在已删除邮件文件夹里删除的邮件都可从OWA恢复。—软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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