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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O保守商业秘密 “十要”“十不要”  

2007-07-30 20:56:07|  分类: 默认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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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要”

  1、只在他人需要知道的基础上交流商业秘密。

  2、在实际情况可行的时候,使用非描述性的和非明显昭示的项目名称和代码。

  3、对你的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进行防护。在发出信息时要多加小心。

  4、对装有商业秘密文件的所有信封和包装用物给予足够的安全保护。

  5、把所有商业秘密文件放置于安全之处。

  6、从会议室中拿出所有文件;擦掉黑板上的粉笔。

  7、客户和其他人在任何指定区域应有人员陪同,但会议室除外。

  8、在家人、朋友、室友或其他来访者面前,小心随口说出商业秘密。

  9、正确地处置所有商业秘密文件,使得他人不能从垃圾中重新得到这些信息,特别是你不在办公室的时候。

  10、对你的支持人员加以培训。

  “十不要”

  1、不要用手机和无绳电话讨论商业秘密。

  2、不要在公众场所谈论或者审阅文件和工作计划。

  3、不要将写有商业秘密文件的纸张放在别人容易看得到的地方。

  4、不要通过酒店或会议中心的人员收发或复印保密传真。

  5、不要在无人看护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文件丢在会议室、复印和传真室。

  6、在讨论商业秘密的时候,不要使房间门敞开。

  7、不要与正在商谈一宗交易的重要客户一道出现在公众场合。

  8、不要将文件中使用的代码和项目名称换成真实的名称。

  9、不要将商业秘密文件拿出办公室,除非是以合法的公务目的,并且能够给予足够的安全防护。

  10、不要对商业秘密漫不经心、疏忽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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